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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2 / 2)

何况按照一般常识,背立式的体位需要女方主动配合,否则难以完成,即便考虑到两人存在上下级关系,王冉当时的反应也与常理不符。

金鸿发很快草拟了一份律师意见,详细阐释了案件中的多个疑点,打算提交给检察院。姜郁看过之后,觉得其中关于唐智博与王冉的“特殊关系”部分论述不足,特意又约见了唐智博一次,向他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

尽管并不光彩,但有助于洗脱罪名,唐智博还是非常配合,提供了包括与王冉的开房记录、多次乘同航班旅行记录、转账记录等一系列线索。金鸿发觉得其实没什么必要,但是姜郁坚持,他也没再阻拦,毕竟夯实证据对唐智博争取无罪也有好处。

三天后,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对唐智博不予批捕。

公安机关又经过了一轮补充侦查,最终撤销了对唐智博的指控。

有媒体将打了码的《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开发布,舆论立刻分化两极:有人痛斥“王某”愚弄网友感情,“小作文”果然不能轻信;有人感慨强奸案取证太难,不是真的“无罪”,只是证据不足。

对于网络上的种种猜测质疑,唐智博和林麦都选择冷处理,没有进一步的回应。

话题讨论热度渐退,曾经备受关注的ceo性侵女下属案终于落下帷幕。唐智博重新回到公司,智麦科技运转恢复常态,一切都好像从未发生,只有王冉和李艺晴先后辞职,又很快有应聘者顶替了她们的位置。

那些曾经帮助唐智博洗脱强奸罪名的证据材料,如今摇身一变,也成了林麦离婚谈判当中证明男方过错、争取财产划分和女儿抚养权的重要依据。

据说唐智博起初坚决不同意离婚,甚至不惜走诉讼途径,通过崔主任找到海诚所里一位经验丰富的离婚律师,决心与林麦死磕到底。

不料律师经过仔细分析,认为唐智博胜算不大。他与王冉的婚外情是一方面,法官定会考虑这点对林麦有所倾斜。更重要的是,智麦科技几项核心专利技术的发明人和权利人都是林麦,尽管婚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专利权本身在林麦手上,理论上,她有权利禁止智麦继续使用。

“那不可能!”唐智博不服,“智麦也有她那一份儿,她不可能这么做!她没理由毁了公司!”

“你说的没错,智麦也有她的一份儿,这是第二个问题。”

律师进一步解释:“您手上有公司51%的股权,其中25%为代持林女士的部分,解除婚姻关系后,暂不考虑财产划分的问题,至少这25%要归还林女士,那您剩下26%,尽管还是第一大股东,但是由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是同股同权,您不掌握绝控制权——因为林女士可以与其他小股东就公司重要决策达成合意。鉴于核心专利技术在她手上,这点应该不难实现。”

“不会的,不会的,她不懂这些的,”唐智博低声喃喃,不知是想说服律师还是说服自己,“她好几年没工作过了,公司的事儿都是我做主的……”

律师却摇了摇头,拿过林麦提供的三十几页离婚协议,提醒唐智博:“这份协议关于财产划分和子女抚养问题都约定地非常细致清楚,林麦一定咨询过专业律师的意见。她很清楚自己手里的筹码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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