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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焦尾琴(2 / 2)

我爱的人,爱的必须是真正的我,而不是我的假面。性格方面,不必退让,琴嘛,一技榜身,也是一条生路,虽然我不太可能会需要这个技艺。

我有些头疼的用指头按了按眉宇,这是最近养成的习惯。每一次夜释天送什么东西过来,我都要仔细分析着他的目的。别人看起来是很平常的喜欢皇子的表现,但我如果不仔细分析的话。让原本就有些变质的父子再推上一点的话,我可不想喜欢上一个帝王。喜欢是男是女无所谓,但一个皇帝,绝对不是爱人的人选,可以在第一时间推掉。

伸展了一下筋骨,我站在小凳子上,蹭蹭蹭的爬上去,推开窗,从窗上跳出去。

自从练了无名的内功心法后,这一年我的内功心法第一层已经圆满完成,随之轻功也更加水涨船高。只可以武功还是一般般,皇宫里都是夜释天的眼线。如果一不小心被发现,我的麻烦可以就大了,我还不想冒险。所以武功至今也只是皮毛而已,除了健身,没有多大作用。

跳出窗子之后,我便一溜烟熟门熟路的向太医院跑去。而在我的身后,最起码有五个暗卫在保护我的安全。

自从夜释天拒绝让我去学习后,我便提前到了“叛逆期”经常溜出去玩。每一次是去了御膳房,因为可以闻着香味过去。学洪七公在御膳房偷了几天的食就有些腻了,从小就吃的美味,现在吃起来感觉除了多几次刺激没有什么特别的。

在一次无聊的随处溜达之后,我偶然来到了太医院。对里面的老头子我是完全没有意思去接近,成天捻着胡须看着医书,一点意思也没有。

太医院里有一个异类,长得有些普通,只是看上去普通。我之所以注意他,是因为他用了易容术。比起易容,这个时代估计没有人是我的对手。我的火眼金晴可以分辨出脸上的皮肤与身体上皮肤的细微之差。那个人的易容之术确实高明,但还是被我瞧出来了。

一个在皇宫里当太医的人,居然有着高超的易容术。不仅如此,此人的武功很高,估随便摘花采叶就可以把我的脑袋射穿。一个精通易容之术的武林高手,出现在太医院。而且据我短时间的接触,此人的医术非常高明,用葯十分胆大。皇宫里有这么一个隐藏高手,令我有些兴奋。

做为一个现代人,在小的时候都曾做过武侠梦,飞檐走壁,遇见隐世高手,拜其为师,成为新一代武林中的侠客。再加上皇宫里的生活确实无聊的紧,如果运气好能学到那身医术跟易容之术,那也着实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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