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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初恋(1 / 2)

1916年

那个时候,我还是个靠唱歌养活自己的。

小时候家里穷,被卖到这个大城市来。

上海。一个充满财富的城市。

穷,就只能靠自己一步一步的向上爬。谁都不会帮你。

16岁的我,成了舞厅的头牌。身价高出别人一个零出来。

那又怎样。我的钱也不是我的。宋老板的。

我的卖身契都是他的。

很多人愿意请我唱歌,给宋老板塞上一大笔钱,请我陪吃,陪喝,陪点别的什么的。很多人都爱我,我曼妙的声音,我修长的身姿,我倾城的容貌。

可惜,这些我都恨之入骨。她们也都恨之入骨。

然后,我爱上了一个人。

他是转角药铺的老板,潇洒,腰缠万贯,家族地位显赫。百味堂在我的时代,人尽皆知。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也爱我。

他喜欢夜深人静的时候带我出去赏风景,或者带我去看他的怪诞收藏——至少都是我没见过的——泡在缸里的各式各样不知名的生物,都被他一一封存好摆着观赏。蔡氏一族的百味堂之所以名声大噪,正式因此——奇珍异宝都是神药。

他说,人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生命,阴与阳的完美融合,内与外的交织连结。就像天与地,日与月一样完美。

人是美丽的象征,是生命的象征。

当然,我听不懂。一个从乡下被卖来的粗鄙之人理解不了这样高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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