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蛋承认,加蛋的上架感言比小说内容更加精彩,甚至,某种程度上,比小说内容更有实际意义。
加蛋讲书有几个年头了。
旧时,初来.asxs.,加蛋是一个连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都不懂的萌新,呃……萌新这个词用的不好,辣**,加蛋算是一个连小学的看图说话都会写跑题的辣鸡。
写了一篇文上传了,17万字的连载,加蛋才知道,哇,原来讲书是可以签约的,是可以盈利的,只要能签约就能拿到推荐,就能让更多读者看到自己的作品。
17万字,签约遥遥无期,所谓的站短,不过是梦中的样子,醒时从未见过它是怎样的存在。
追寻签约方法时,看过别人讲的书,加蛋惊觉,原来自己真的很辣鸡,才明白原来加蛋的第一章是第一人称,而到了第二章就变成了第三人称。
与此同时,纸包不住火,讲书的事儿被父母知道了……
“小学三年级没毕业,你写书?”这句话是从里屋传来的,具体是父亲讲的还是母亲讲的,加蛋记不大清了。
加蛋是大学生,并不是小学毕业,但加蛋却承认了自己小学没毕业的事实,不知道现在小学三年级的课本有没有讲过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区别,不知道是不是还有人跟加蛋一样,连一个看图说话都能写跑题。
父母的冷嘲热讽虽说夸张,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言之有理。
加蛋没服,认清了现实后就去小网站混,第一本作品被人签了,加蛋还在研究为什么自己的作品没人看的同时,才明白原来自己作品想让别人看到是需要上渠道的,而自己不过是一本充书库的辣鸡。
当月稿费,217块钱,加蛋拿着这钱,喜极而泣,不是因为别的,这钱意义非凡,终于,加蛋写作文没跑题。
至少,加蛋懂得了什么是第一人称什么是第三人称;懂得了怎样帅气的在合同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具体形容一下那种感觉,就好像一个双腿残疾的年轻人获得了新生一般:他终于可以走路了!
(讲的比较夸张,可能有些搞笑,但真的是这样,细品品加蛋这句话,一个成年人不知道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区别,跟残疾人有区别吗?)
接着,加蛋开始不停的码字,不停的学习,也不停的换网站……
时间一晃,几个年头过去了,等加蛋再抬头时,发觉原来周围的同学都已经结婚了,甚有的,孩子已经可以打酱油了。
反观加蛋,身无分文。
“身无分文”这个不夸张,讲书几年赚不到钱的大有人在。
为什么?
读者大大只有两个思维,好看,则看;不好看,则不看,没有凑合看的。
很残酷,对吧?
这时,家母语重心长的问加蛋:“孩儿啊,不行的话,咱们换一个行业吧。”
当是时,加蛋不语,沉默了好几天好几天……
偶然一次出门买烟,遇到街坊邻居,加蛋不记得他了,他却记得加蛋,叫出加蛋的本名。
当时,加蛋真的没有反应过来,常年的工作已经达到让周围的兄弟朋友都忘记加蛋的本名,甚至父母都习惯了加蛋。
反应过来时,加蛋老脸通红,觉得人家喊自己这么久,自己竟然才反应过来,这很不礼貌。
恰是这一瞬,加蛋猛的反应过来,原来,加蛋这个笔名已经和自己融为一体了,它已经成为我身体的一补分了。
我,离不开它了。
就是这天,加蛋发了毒誓,此生只做一个讲书人,研究几个年头了,如果就这么放弃了,那么真的真的是前功尽弃了,尽管加蛋也不能确定继续坚持下去会不会有个结果。
但,加蛋试想了一下,多年后,加蛋兄弟问我:“加蛋,你现在还写书吗?”
而加蛋不应该说“早就放弃了”这样的言辞,对不起自己,也会让兄弟感到失落,不是么?
加蛋头一铁,又坚持了很久很久……
各位读者大大,加蛋问你们,你们知道坚持的样子有多么庞大的力量么?(注意加蛋的用词,‘坚持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