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回到这里不过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又要分别……
我突然想起那个被我看作亲生妹妹一般珍惜的小女孩如同东方女性含蓄而羞涩的微笑,红色的嘴唇紧抿而上桥,蓝色的眼中似有水色一般波光粼粼。
二十年前我离开的时候,她是否曾为我的不告而辞惊慌甚至生气,是否曾经四处寻找过我的下落?
上一世的遗憾无处弥补,这一次也许我能有所寄托。
我慢慢掀下身上的毯子,准备出门去。门口四个保镖如影随形,却在我即将踏出门的时候拦下了我:“少爷,您要是想要出门,得先征求老板的同意。”
容家还有这种奇怪地规定?世家的孩子,一般只要不是太小,都会有自己的自由和活动空间,“我”已经十四岁年纪,出个门难道还要跟个奶娃娃一样征求父亲的同意才行?
我转身上楼去。容世卿此时应该在书房中。我轻叩三声门,然后效仿他的,在他还未出声请我进来之前便推门进去。
一进门,就看见他微微挑起的眉头。
“我要出去。”变声期的声音涩哑难听,除非必要,我已经是尽量避免开口了,这一个多月来,我说的话十个指头就可以数清楚。
“你腿还没好。”他声音冷淡。
“……”我顿时气堵,没想到他会拒绝的这么快。容家养出来的少爷自然是用最好的供着,治个伤用的自然也是最好的药材和医生,并不比顾家专业治疗枪伤的法子差。我这样的枪伤寻常人两个多月就能好,虽然中途伤口撕裂过一次,但是情况也并不严重,一个多月的时间下来已经好的七七八八,并不妨碍我出门。
况且,这个连是不是会错手打死儿子、连我这条小命都不在乎的人,怎么还在乎我腿上的伤?
“不碍事。”我抿了抿嘴唇。
他背对着窗户坐着,窗外阳光洒进来,勾勒出他侧脸干净利落的线条和躯体流畅的阴影。他想了想,然后冲我招了招手:“过来,让我看看。”
看看?我都穿好了衣服,伤又在膝盖往上的大腿上,难道要我把裤子脱了给他看不成?
容世卿显然是个行动派,见我没有吱声,自己就从座椅上起身走了过来,我不由得后退一步,却被他按住了肩膀。
“把裤腿撩起来。”容家家主自然不会纡尊降贵地低头为我撩起裤腿,做这些服侍人的事情,于是便按着我的肩膀理直气壮地吩咐道。
我侧头盯着他按在我肩膀上的手,权衡了一下,弯下腰去。我喜好宽松舒适的衣服,这倒是方便了的要求,宽大的裤腿轻松的就能拉起到膝盖以上伤口的地方。
伤口已经撤了绷带,从外部看上去并不狰狞——当然,本身伤口就不狰狞。林家怎么说也有百年历史了,绑架容家少爷这种事居然找了几个小混混来做,传到道上了只怕是要让人笑话。只是即使找混混,英国本土也有一些挺上道的黑道势力,武器也要好上许多,我腿上的那两颗子弹,当真是普通到不能更普通的子弹,并没有太大的杀伤力,伤口自然不狰狞。
他视线在我伤处停留片刻,我被他看的有些不自在,手一抖将裤腿放了下去,他随即也拉开视线。
“去吧。”
车开到拐角,我让司机停了下来,自己下了车。
二十年的时间过去,这家店仍旧维持着原来的样子,丝毫未变,远远就能看见被漆成了粉红色的外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