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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8(2 / 2)

宋臣坐下后,露出宋氏招牌笑容,“封先生,久仰大名。”

封厉亦是皮笑肉不笑,“宋先生的大名才是如雷贯耳。”

两人说话的同时,眼神毫不避讳的在半空中碰撞在了一起,一个从容,一个潇洒,优雅贵公子的派头十足,火药味儿却足足漫出了好几张桌子。人家常说越有风度的人幼稚起来越是叫人不敢恭维,曹京云此刻终于明白了个中精髓,以他对宋臣的了解,这人经常会做出一些让人费解的举动来,所以曹京云还能理解宋臣此刻这像是要吃人的眼神,但他不能理解的是,封厉这么个连笑话都不屑讲的男人竟也有这么针锋外露的一面,曹京云仔细一想,又了悟了。

曹京云最后把目光移到当事人向南身上,发现他正端着一杯白开水一口一口的喝,边喝边低着头看刚刚侍者送上来的晨报,曹京云一口气差点卡在喉管里,心想这向南是真的迟钝呢还是假的迟钝呢。

事实上向南也发现了桌上这诡异的气氛,但他觉得自己跟封厉既然什么关系都没有了,那跟封厉一切有关的事就都跟他没关系了,而且他知道宋臣虽然看着不可靠,但做事情还是很有分寸的,既然答应了他不会找封厉的麻烦,自然就会兑现,所以他喝水喝得自在非常,看报纸也看得十分的专心投入。

假设封厉和宋臣是武林高手,曹京云毫不怀疑他们眼前这张桌子会被他俩的“内力”给震得粉碎,好在侍者恰恰端上餐点,打断了两位男士之间的“眼神交流”,让其余几个人得以安静惬意的享受接下来这顿丰盛的早餐。

但是这个用餐的过程也是让人挺蛋疼的。

因为宋少爷全程都在给向南夹菜,而且不是用公筷,是用自己的筷子。问题又来了,向南竟然不嫌脏,直接把宋少爷夹过去的菜全部吃进了肚子里,这下别说曹京云,连一旁努力充当空气的曹秋冬也觉得蛋疼无比,他没敢去看封厉的表情,因为怕看一眼就会折寿好几年。

偶尔宋少爷杯子里的水喝完了,把空杯子往那一放,向南立刻乖乖的替他满上,这一副乖巧懂事又人、妻的派头让宋少爷十分受用,让曹京云十分蛋疼,让曹秋冬十分捉急,他真怕封厉会突然站起来掀桌子。

封厉自然不可能毫无风度的掀桌子,他只是沉凝着一张脸,拿着刀叉的手上青筋暴起,它们仿佛随时会张牙舞爪的破皮而出,变成藤蔓将对面的宋臣干净利落的勒死。

你问向南为什么给宋臣倒水倒得那么自然又顺手,他会理所当然的回答你:我习惯了。

所以说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

等到磨人又惊心的早餐终于结束了,曹秋冬立马找了个理由遁走,向南本来打算跟他一起走,却被宋臣一把拉住,“你不是要回学校补课吗?我送你。”

向南点头答应了。

曹京云见他点头点得这么干脆,而且还当着前任的面,觉得更蛋疼了。心想这个叫向南的少年还真是个干脆无比的人,竟然能把全城排行第一的优质男人封厉给甩了,断还能断得这么潇洒利落,正应了那句老话: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这种毫不拖泥带水的性格真是让曹京云又爱又恨,那些拼了命也想爬上封厉的床的男人女人们若是见着了向南,一定会迫不及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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