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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2 / 2)

酒保看了看愣着的曾士和递到眼前的□□,片刻后接过道“三杯烈焰七杯帝王一共是2380,曾先生是这里的会员,给你们去掉零头,收您2300。”

曾士是知道“帝王”很贵,却没想到几杯酒就花了2300,他家是有钱,却也不会让他能够大手大脚这么花。他没说话,深深看了看秦肇和一直很安静的沈凌,转身走了。

其他人自动给曾士让了条道,看着他走出了酒吧,立马就有人上来和秦肇搭讪。秦肇没有理会,拉过沈凌也朝外走。

小剧场:

沈凌:现代女性不够刚烈啊。

秦肇:她们刚不刚烈我不知道,你要再看其他女人,我保证你今晚就会肛裂。

沈凌:……

☆、鬼屋

出酒吧经过那条长长的走廊时,秦肇一把将沈凌抵在墙上,吻住。唇舌交缠,一吻完毕,秦肇舔了舔嘴唇道“这酒味道着实不错,你觉得呢?”

沈凌回味了下,“烈中带着些许甜味。”

秦肇牵着他的手,往外走“那是我的味道。”

“你把那半大的孩子吓到了。”沈凌回握住他的手,“对了,肇东看到我们两就转身走了,你爸之前给你说的事,你考虑过了吗?”

秦槐和秦肇细谈过,他查出肇亭有异动,怀疑肇荞的死和肇亭有关,又加上之前公司里出现的内鬼,更让他察觉出不对。秦槐打算将秦淮一部分的产业交给秦肇打理。秦肇表现一直很聪明,小学炒股,秦槐本来没当回事,权当自己给孩子的零花钱。却在看到秦肇知道适时收线时感到一丝诧异。难道自己孩子是经商的天才?或许只是直觉?又或是运气?在后来问秦肇一些关于公司上的事情,所得的回答让他很欣喜。秦肇的一些回答或许比他都更考虑常远。他更肯定这孩子的过人之处是其他人求不来的。

“当然是答应他,现在他并没有证据直接证明肇荞的死不是意外。这事儿怎么处理还有待商榷,等我接手过后再说吧。”捏了捏他的手“今生能够从小便在一起,重点当然是你,其他的咱们慢慢来。”

c市是著名的□□市,单看肇东那群人会从a市来,只为逛逛白日酒吧,就能知道这座城市的热闹。

游乐场是□□市必须具备的,赌场之类的秦肇和沈凌没什么兴趣。倒是这个硕大的游乐园让人想一探究竟。

正值暑假,孩子们都放假了,到处都是家长带着孩子游玩的场面,甚是壮观。“诶,吃不吃这个?玩不玩那个?”一个50多岁的女人背着包,提着一个袋子,拿着一个电动小风扇满头大汗追在一个小男孩身后问来问去。那个男孩并没怎么搭理她,自己东瞧西瞧,时不时转头来嚷两句。

沈凌看见了直感叹世风日下,以前的孩子哪敢忤逆家长半句。社会在进步,人性却在退步。秦肇让沈凌戴了顶鸭舌帽,早上太阳虽不毒,还是热。他自己穿了条过膝的休闲短裤,一件白t。沈凌打趣道“扯一把肯定疼几天吧?”说的就是秦肇的腿毛。沈凌属于毛发稀疏的人,腿上除了小腿有些许毛毛外,基本全身光溜溜。看到秦肇露在外面的腿毛实在忍不住笑。

秦肇挑眉笑“回去了我让你试试没毛的滋味?”

一句话让沈凌成功闭嘴。以前秦肇就想让沈凌把那处的毛毛剃光,但沈凌死活不干,他也只能作罢。“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句话要记住啊。”沈凌故作正经道。

“恩,会长出来的。”秦肇也不在意他答不答应,心里却想一定要哪天让他剃了。

两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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