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的场面,顾朗只能替她把牛排切小,好让她的吃相看起来文雅一点。
但是很不幸,明薇大口朵颐的时候,把鲜嫩的汤汁都滴在了衣襟上,还有香槟,雪白的浴袍上有星星点点的痕迹,她活像是在海上漂流了好几天没有喝水的落难者一样,贪婪地大口喝着酒:“可一日无肉,不可一日无酒,香槟这种东西,当水喝都没问题。”
顾朗忍不住道:“女孩子家家,那么嗜酒怎么了得?”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她举了举酒杯,“人生难得一回醉,我快被那个什么破教弄得烦死了,不好好喝一杯,我可保不住我的脾气会怎么坏。”
顾朗的回答是也举了举杯,与她轻轻一碰。
明薇闲闲与他说话:“你觉得他们下一步的行动会是什么?”
“那个人说了,他们下一步的追杀会非常特别。”顾朗微微皱眉,显然对此非常在意。
明薇懒洋洋道:“猜也没用,到时候就知道了。”她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摇摇晃晃站起来,“我要睡了。”
之前睡的小旅店总是会从隔壁传来一些奇怪的声音,好一点是一男一女,要么两个男人,要么两个女人,还有几个男人和几个女人,明薇每听一次直播都恨不得去砸墙。
但是她今夜也注定睡不好。
她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在自己那艘船上,船行驶在一望无垠的大海里,一轮明月悬挂在夜幕中,星辰闪烁璀璨,潮水无声,她倚在栏杆上愣愣地想:呵,海上明月共潮生。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想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她不是在酒店里睡觉吗?
一个人从她身后轻轻拥住了她,在她耳畔轻声低语:“在等我?”
不过是这样一个寻常的问话,但是她全身都不由自主微微颤抖起来,这样如电击般的感觉她只有在秦钟那里体会到过,所以那一刹那,明薇转过头去的时候,还以为自己会看到秦钟的脸。
她的确对他念念不舍,并非对人,而是对那种感觉,她也一直以为那种感觉只有在秦钟身上体会到过。
可是她看见的那个人,却让她怔住了。
那是她无比熟悉的一张脸,她从小看到大,再熟悉也没有了。
可怎么会是他呢?明薇张了张嘴,说出口的却是:“在等你。”
他自然而然在她颊边轻轻一吻:“我们去哪里?”
她无比自然地就说:“去天涯海角。”一说完,她鼻尖蓦地一酸,突然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她内心深处最隐秘的愿望,就是和他一起,哪怕浪迹天涯都没有关系。
从前旅程中走走停停,美丽的邂逅无数,可是她总是停留一会儿就走了,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使得她停下来,也从来没有一个人会让她有冲动就这样隐居起来,从此不回红尘,多久都没有关系,死也甘心。
“还愣什么?”他亲昵地刮了刮她的鼻尖,“来,跟我走吧。”
她被他拉着,觉得安心极了,就好像小的时候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他总会一下子拉住她的手,以表示自己就在她的身边,每当这个时候,她的心就格外温暖。
在他身边,什么也不必问,什么也不必想,只要随他去就可以了,虽然他会责备她,会笑话她,但是……她迷迷糊糊地就要跟着他走。
但是有人立即拉住了她的手腕,她怎么都挣脱不了,明薇恼恨地转过头,却发现根本看不清那个人是谁:“放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