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很多年后,简桐也想不明白,这个第一次相遇就分明是在抢劫的人,哪里值得她死心塌地,掏心掏肺的喜欢。
可偏偏简桐不仅真的在三天之后买了把上千块钱的吉他送去酒吧,还给徐扬告了白。
她冲上台,一把抢过驻唱歌手的话筒,高举着吉他,盯着徐扬吼了出来:
“徐扬,我喜欢你,你要不要跟我在一起?”
正在打碟片放dj的徐扬手一抖,脸色不大好看的走上去接过吉他,仔细的看了一遍,确定这果然是个好货。然后在周围‘在一起,在一起’的起哄声中,看着简桐羞红的脸,收下吉他转身就走:
“神经病。”
简桐一愣,不敢去看四周或同情或幸灾乐祸的眼神,只觉得被耻辱感席卷,鼻尖发酸。眼里的泪花打着转,最后被她咽了回去。一咬牙,追上去扯住徐扬的胳膊,斩钉截铁的承诺道:
“我不会放弃的!”
说完,捂着脸一阵风似的冲出了酒吧,完全没有看到徐扬充满趣味的复杂眼神。
那一天,是简桐十九的岁生日,也是她第一次尝到被拒绝的滋味。
其实,简桐也觉得自己可能是个神经病。正是如花似玉的年龄,大学还没毕业,成天翘晚自习往酒吧跑。今天送夜宵,明天送雨伞,尽管徐扬对她爱理不理,时不时的还要骂她蠢,简桐仍旧固执的可怕。
一个姑娘家,倒追了人家三年,连个手的拉不到,受尽了白眼和嘲笑。
简桐的好脾气磨没了。
趁着过二十二岁的生日,死缠烂打要徐扬陪她吃饭。最后找了帮能喝的狐朋狗友,硬是把徐扬给灌醉了。
自己在假装喝上几杯,去酒店开了个房,把两人扒光了盖着被子躺在一起,八爪鱼似的抱着徐扬蹭。奈何徐扬是真的喝多了,竟然愣是什么都没做成。
简桐想着,睡都睡一起了,大不了明天一哭二闹三上吊,把责任都推给徐扬,让他对自己负责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