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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节(1 / 2)

一连去谈了个把星期,这才接触到了俄狄浦斯那一套。

哈佛园里的宏伟大楼巴雷特堂,是谁家造的?

“是我们家祖上出资造的,为的是要买个好名声。”

“为什么呢?”伦敦医生问道。

“因为我们家赚的钱不干不净。因为当年我们家的祖上率先办起了血汗工厂。别看我们家好像很热心慈善事业,那只是近年来才学会的消遣。”

说来奇怪,这段历史我倒不是在写巴雷特家族史的什么书上看来的,而是在在哈佛听说的。

那是我念本科四年级的那年,我因为学分不够,得想法捞几个容易到手的学分来充充数。所以除了其他许多课程以外,我还选了一门“社科108”即“美国工业发展史”讲课老师是一位所谓激进派的经济学家,名叫唐纳德-沃格尔。这位先生由于讲课中脏话连篇,在哈佛史上早已声名久着。而且他教的课还有一点非常出名,那就是:这几个学分压根儿就是奉送的。

(“我就不相信考试,考试是混帐,不折不扣的混帐,简直混帐透了!”沃格尔这句名言一出口,学生中总是欢声雷动。)

说课堂里座无虚席还是没有道出那种盛况。应该说是人满为患,那些不用功的运动员,那些用功过了头的医预科学生,全来听课了,大家图的都是一样:听这门课可以用不到做作业。

尽管沃格尔先生讲课的用语很“够刺激”通常我们却大多就趁机去黑甜乡里小游一番,再不就拿一份猩红报来看看。也算我倒霉,偏偏有一天我倒拿耳朵去听了。他那天讲的题目是美国早期的纺织业,当催眠曲来听正合适。

“真是混帐!说到纺织业,倒还有不少哈佛出身的‘赫赫有名’的混帐家伙在其中扮演了十分可耻的角色。比方说阿莫斯-布鲁斯特-巴雷特,他就是哈佛1794届的毕业生”

好家伙——这不是说的我们家吗!是沃格尔明知道我坐在课堂上听课呢?还是他每年都要对他的学生这样讲上一遍?

我在座位上挤命把身子往下缩,他却还是滔滔不绝往下讲。

“1814年,阿莫斯和几个也是哈佛出身的老朋友结成一伙,把工业革命带到了马萨诸塞州的福耳河城。他们兴建了第一批大纺织厂。连厂里的工人也全部蒙他们‘照看’了起来。这就是所谓‘家长式管理’。他们打着维护道德的晃子,把边远农家招来的女工都集中在宿舍里住。吃的住的,公司当然都要扣钱,微薄的工资有一半就这样给扣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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