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日>都市言情>茅蛊双绝*我的诡异艳史> 第十章:哪里还配称之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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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哪里还配称之为人(1 / 1)

事情处理完后,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多了,我确实无法返回宿舍了,于是,就高兴地搂着老婆的腰,与他一同回家去了。

姚蒽瑶一看见我,立刻兴奋地扑过来,紧紧抱住我,仰头开心地问我:“哥哥,你今晚是不是在这儿过夜呀?”我微笑着点头,问她想不想吃夜宵。姚蒽瑶连忙点头说想,还说要亲自为我做夜宵,但我告诉她我已经叫了披萨。一听到披萨,姚蒽瑶就高兴得转圈,果然,任何小孩都是抵挡不住披萨的诱惑。

吃完夜宵后,我就催促她赶紧去刷牙睡觉,因为小孩子本来就不应该熬夜,并且告诉她,明天我会带她去学校。姚蒽瑶听后很高兴,乖乖听我的话照做了。进卧室之前,她问我要了她外婆的小蜜蜂。这只小蜜蜂我一直随身携带,听姚蒽瑶突然想要它,加上她眼底闪过的一丝伤感,我猜想她可能是想念外婆了。我将还在沉睡的小蜜蜂交给了她后,安慰地摸了摸她柔软的头毛,温柔地对她说:“晚安,我可爱的小妹妹。”感受到我的温暖,姚蒽瑶的脸上立刻绽放出开心的笑容,“晚安,我帅气的哥哥。”

等姚蒽瑶关上房门后,我才转身离开。说起来,我那条金蛇,也都还在“冬眠”中呢,也不知它啥时候才醒。

当我走到庭誉的房门前,他正好拿着一套衣服走出来,“这是我给你准备的衣服,考虑到你有时可能会在这里过夜,所以我提前准备了几套。”说这番话时,他的耳尖微微泛红,那羞涩的模样犹如初婚的新娘。我对此深感喜欢,接过衣服的同时,递上了事先准备好的银行卡,解释道:“以后这张卡里每个月的工资,就交给你了。”原本我想说的是作为姚蒽瑶的生活费用,但看到庭誉这副腼腆的模样,就立刻改口:“这是我给你的家用。”

其实,按照我对国内刑警工资的了解,我猜想最多也就六七千左右。欧阳庆当初并没有明确告知我会按照哪种级别的刑警来支付我的工资,如果是按照最低级别的,那我可能就只有四千多,这比我的零用钱还少呢。当初我并未太在意这些,但现在不同了,我可是要养家的!等到月底工资一发,如果真是按照最低级别发工资给我,那我必定要向欧阳庆表达我的不满。要是钱真这么少,我就会考虑从我的零用钱里补贴,或者,大不了我去捉鬼来攒钱!

庭誉原本有些犹豫,但看到我坚定的态度,并在听到“家用”这个如此亲昵的词语后,他就欣喜地接过了我的卡,耳朵因羞涩而变得更加通红。我凑近他的耳边,轻声告诉他:“密码是我的出生年日,199713。”庭誉点点头,表示记下了。他通红的耳朵让我忍不住抿上一口,他抬头看我,眼中带出一丝水汽,说:“我记得你的生日是一月十三。”

由于庭誉之前给我录过口供,所以他知道我的生日并不奇怪。但我居然知道他的生日,庭誉表示很惊讶。

“我也记得你的生日,七月十四,好像快要到了呢。”

你怎么知道的?”但话刚出口,他就突然想起,之前他让陈德华帮忙买车票时,曾拿出过身份证给我看。

但实际原因并非如此,我没有告诉他,在此之前,我就已经知道了他的生日,因为我知道一旦说出原因,他后面肯定就会追问一句,或者是心想:“如此说来,凡是属蛇且一月十四出生的人,不都全是你老婆咯?”一想到这种可能性,我就——啊好尴尬啊,这么尴尬的问题就别讨论了。

于是,我故作神秘地一笑,对他说:“因为你男人我厉害咯。”接着,又神神秘秘地逗他:“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吗?”庭誉表情酷酷地看着我,但通红的耳朵和眸光中的潋滟却早已出卖了他内心的紧张。看到我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他虽早有准备,却还是被我突然的单臂抱起而弄得有些措手不及。

我像个采花贼一样,“哈哈哈”地笑着,将他扛进了浴室。庭誉没有挣扎,淡定地将银行卡放到了经过的柜台上后,两手揪着我的衣服。当我放下他时,他才松开手。

“我们一起洗澡吧。”我撒娇似跟他说,双手已从他的衣摆下摸进了他的胸膛。他的双乳被我一揉,嘴唇立刻发出了动听的呻咛。我趁他张嘴的一瞬,覆唇伸舌了进去,细细柔柔地亲吻了起来。

庭誉恍惚间,就被我剥得一干二净,赤裸着站在我面前。美好的肉体令我勾起了一抹愉悦的笑,我同样把自己的衣服也脱光了,庭誉看着我健壮的身体,红自耳朵蔓延到了脸上,再从脸上延展到了脖子上。明明表情很冷静,酷酷的,可这羞涩的红却让他看起来就像喝醉了酒,微醺的状态实在诱人。加上他眼尾泛红,微微躲闪略带羞涩的眼眸,更让我忍不住想要狠狠地欺负他。

肉眼可见我快速勃起的性器,惊人的尺寸让他的瞳孔不由自主地震动了下。我嘴角的笑意更深,大掌握住了他柔韧的腰,声音在他的头顶上洒落:“是不是很厉害?不过能插进这根肉棒的你的屁股更厉害喔。”庭誉听后,身体都变烫了。

两人在盥洗台前刷了牙后,我就搂着他,移步到了莲蓬头下,开了热水器,先将两人的身体淋湿。温热的水汽瞬间弥漫了整个浴室,使空气变得潮湿又黏腻,就像两个胶漆在一起的人的体温。我将沐浴乳挤到了手心,分一半给庭誉,边搓着泡沫边亲吻着他的脸颊,跟他说:“我们互相给对方洗。”

沐浴乳被我搓出丰富的泡沫后,仔细地涂抹到了庭誉的身体各处,碰到他敏感的地方时,他会忍不住颤抖,乳头和性器很快就被我揉搓得红肿起来。我一手挤压着他的胯间,肆意揉捏着勃发的阴茎与鼓鼓的阴囊,龟头里渗出的球腺液与丰富的泡沫混合着,被我反复挼搓成了液态,牛奶般的白。一手不轻不重地按揉着他的胸肌,大掌展开了挤压聚拢,将乳肉挤出指缝,乳头被我弄得充血鼓胀。

庭誉被我伺候得很舒服,发出了难耐的呻咛,我吻住他微启的淡粉色嘴唇,将这动听的呻咛变成了更煽情的咂吮声。庭誉想要学我那样给我涂抹泡沫,然而我一个吻,几乎抽走了他的所有精力,只能双手无助地抵撑着我的胸膛,承受着我一次又比一次侵略更强的深吻,到了最后,整个人被我挤到了墙上,屁股都夹扁了,他的身前身后都是一堵墙。

一吻尽了,我将被吻得气喘不匀的庭誉松开后,就抓起他的双手,放到我的鸡巴上,要求他:“帮我洗干净这里。”庭誉乖乖地照做了,迷离的眼眸从我的脸上移到了我的鸡巴上,然后双手握住,开始有规律地上下套弄。他撸得很卖力,技巧也不算差,但时间久了,难免手酸。甚至,他都开始有点委屈了,哑声道:“你性器太大了。”我很欠揍地笑了:“抱歉喔。”然后一手托起他的一瓣臀,使两人鸡巴碰撞,手指有意无意地卡进他的臀缝中,笑得很狡黠地引诱他:“你可以试试用你的鸡巴来撸我的鸡巴。”

庭誉羞得脸红体烫,洁白的泡沫都融化了,露出了尖红的乳头,然后随着他夹着双臂撸动的动作,色情地晃动着。两片丰满的胸肌挤出了一条深邃的沟壑,储满了白色的液体。庭誉在努力握着我跟他的阴茎快速套弄的同时,我食指屈起,轻轻抬起他的下巴,与他在潮湿的空气中舌吻,舌头在他的嘴里一进一出,深入时,快要进到喉咙。

我的吻过于强势,庭誉仿佛缺氧的鱼,可怜地在我的口中争夺氧气,不断大口呼吸着,发出微弱的呻咛,似在跟我撒娇,又似在向我求助。最终,庭誉把自己给撸射了。精液与白沫沾在一起,都分不清了。

“哈啊……”被我松开嘴后,庭誉大口地喘息,唇色红润亮泽,还挂着亲吻时流下的津液。双眼已迷离得似失了聚焦,双手软弱无力,可他还在尽心地一下一下撸着我的鸡巴,脆弱的模样更加激发起我的凌虐欲。

我将两只手指插入他的口中,像在肏他的小穴一样轻轻地抽插,搅动。他仿佛已成了被我调教好的性奴,立刻就卷动起滑腻的舌头,识趣地舔舐我的手指。他想像婴儿一样阖起双唇吮嘬,舌头却被我恶劣地两指夹住了,扯出唇外,让他跟只小狗似伸着舌头流口水。“唔呜……求援……不……”他口齿不清地向我哀求,我却邪恶地笑了,随后又温柔地亲上他的脸颊。直到他真受不了了,溢流出大颗的泪珠后,我才松开手。

我双手一撤离,他就像软了的面条,滑跌在地上。我本想将他抱起,不料他下一分钟,就两手抓住了我的大腿根,然后张嘴一含,“吃”进了我的鸡巴。

“唔嗯……嗯……”

“咕咻……呼哈……”

庭誉边吮吃着我的鸡巴,边费力地从鼻腔、喉咙里漏出了色色的呼吸,吸溜声,淫荡得根本就不像个好警察先生。

我宠溺地抚摸着他湿漉漉的头发,贴心将他额前的刘海往上捋,露出了好看的额头。他水眸轻抬,内里盛满着对我的爱恋,我抚摸他头的手轻轻一按,挺腰将鸡巴入得更深,顶到了里面的小舌头。庭誉顿时“呜——”地一声悲鸣,难受得一眨眼,大颗泪珠滚落了下来。我的性器粗大无比,整根顶入深到了食道,庭誉好几次被我弄得干呕,眼泪扑簌簌地流。我舍不得这么折腾我的老婆。于是,再轻轻地抽动了几下后,就撤离了。

庭誉满嘴是口水与性器的分泌物,被我从地上抱起来,背贴着我胸膛站在了莲蓬头下,边将身上的泡沫冲洗干净的同时,我将鸡巴插入了他的小穴,迅猛地肏干了起来。

“啊哈……啊啊……啊……嗯唔……嗯嗯……”庭誉双臂抻直,手掌撑墙,腰塌臀部高撅着站立挨肏,大型莲蓬头“哗哗”地在他的头顶上方洒着温热的水,将他从头淋到了脚。他一张嘴,水就进到了嘴里,嘴一阖上,只能发出沉闷的呻咛,这富有节奏感的声音,就好像在雨中唱歌一样。

庭誉的粉,已从脖子蔓延到了屁股上,他此刻的淫荡,真像一只不断发情的雌性,紧实的小穴一吞一吐地“吃着”我的肉棒,仿佛在不断地求肏,榨取我的精液,与白日里那端正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但我爱他的浪荡,爱他的巨大反差。

因为我有了蛊虫后变得特殊的体质,无论我现在如何折腾,即使一整天没有睡觉,我也不会感到疲惫。而且,我现在还发现,与我做过的庭誉和秦朗,他们的身体似乎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比如庭誉,他的皮肤似乎变得更加紧致,就连身体的承受力也变得和秦朗一样升级了。就算我们做到了凌晨两点才睡,可到了。日月盈昃,星辰宿列照苍茫。乾坤正气,浩荡威震万里疆。幽冥鬼魅,皆须退避莫敢当。三清道法,玄妙无穷显神通。吾令既出,正道长存护四方。一切邪祟,皆归虚无无存想。天地同鉴,道法自然护苍生。驱邪镇魂,急急如律令,敕!”随着“敕”字出口,我掷出符箓,直接击中了已钻出半身的绿饿鬼。

被符箓击中的绿饿鬼瞬间燃起一股烈日般的赤红火焰,火势迅速蔓延,将其完全吞噬。绿饿鬼在火焰中疯狂挣扎,发出凄厉的惨叫。众人被这一幕惊得目瞪口呆,大气都不敢出。赤红的火焰不仅照亮了整个铁皮房子,连众人的脸庞也被映得通红。最终,这烈焰之火化作一只大手,牢牢地握住了绿饿鬼,将其拽回了幽冥。

场面镇定下来后,欧阳庆才敢上前问我:“刚才那是……”

我着重点解释道:“是张小森的鬼魂,他已经变成了饿鬼了。”

欧阳庆似懂非懂,向我确认:“所以,这具尸体果然就是张小森?”

我说是的,并告诉了他张小森为什么会死。

欧阳庆听完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后,感慨道:“人啊,还是得心地善良些好。否则,像张小森这样,就会变成那样的怪物,堕入饿鬼道,永受饥渴之苦。”

我赞同地点点头:“你说得对。”

既然这起掘墓案的罪犯已经死了,那么这桩案子也算是告一段落。至于张小森的死因,警方会如何向他的家属解释,那就不是我所关心的了。

我看时间还没到宿舍关门的时刻,于是想了想,还是回宿舍吧,免得被宿管老师发现后骂我。结果我刚回到宿舍,就撞见了他老人家,接下来,画面就尴尬了。

“王秋远,你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多次留宿在外?你在外面都忙些什么?”我们的宿管老师,外号海大富,是一位有着典型地中海发型、身材矮胖的中年大叔,此刻正站在宿舍楼门口,对着我严厉地训话。他的身后,还有一些还没入睡、站在门口看热闹的同学。

海大富细细地数落着我,一副对我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在他的印象中,我算得上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因此他更不希望我误入歧途。然而,他显然误会了,他以为我变坏了。于是,我拉他到一旁,拿出我的刑警证给他看。他一看,小眼睛立刻瞪大。我半真半假地解释:“老师,其实我这几天留宿在外,是在协助警方办案。我在一次热心协助中帮助警方侦破了一件案子,因此得到了刑警大队长的赏识,他特聘我成为了刑警。所以,老师,您就原谅我吧,并且请替我保守这个秘密,我不想让同学们知道。”

海大富听完我的讲述后,拿着我的刑警证认真研究了一番,确认无误后才交还给我。他一改之前的生气,表情变得充满着赞赏地看着我,说:“我们学校居然出了一个被警方特聘的学生,秋远,你真棒!”然后他又向我承诺:“好,老师答应你,这件事我不会告诉其他学生,但我会向校长通报一声。”我表示理解,并问他:“那老师,您不怪我留宿在外了吗?”海大富认真地回答:“我们学校对经常留宿在外的学生是会进行严厉批评的,但你是为了协助警方办案,这情有可原,老师不责怪你。不过,你在外面要小心一点。”我感谢老师的关心,等他离开后,就转身回到自己的宿舍。

我的舍友们知道我被海大富训斥,都纷纷凑过来关心我——才怪,瞧他们一个个心灾乐祸的嘴脸,我就想一个拳头赏过去。

“哎呀,我们的大帅哥被海大富骂了,是不是很难过啊?”陈德华一脸贱笑地看着我,结果被我一个枕头砸了过去,顿时躺平在了床上。

其实,被宿管老师训斥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没被记过,大家都不会太在意这种小事。很多人都被训斥过,已经习以为常了。

但很显然,他们的笑点并不在此。因为他们知道,我留宿在外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我有两个男朋友在外。所以他们其实是在笑我,“让你浪,活该被骂。”这就是所谓的来自单身狗的怨念。

不过,他们的笑声并没有持续太久,就一个个地被我用东西给砸投降了。我不仅投篮很准,连砸人也是这么精准。

没想到,小蜜蜂竟然比我那“懒蛇”先一步醒来。我刚进入浴室不久,就听见外面传来几个人的喧哗声。起初,我以为他们是因为单身久了在发癫,但当我听到张黎明那惊恐的呼喊:“啊,蜜蜂,你别过来呀!”我连忙连衣服都来不及穿上,只穿着一条四角短裤就冲出了浴室。紧接着,一只胖嘟嘟的小蜜蜂迎面飞来。

“嗡嗡嗡嗡……”

“秋远,你小心!”郭学友看到蜜蜂飞到我面前,它那尖锐的尾针闪烁着寒光,立刻紧张地朝我喊道。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这只刚才还气势汹汹想要蛰人的肥蜜蜂,飞到我面前后,竟然变得像只被驯化的宠物一样,乖巧地停落在我的鼻头上,并将尾针缩回了腹中。

因为它停在我鼻头的位置,我不得不用斗鸡眼来看它。

“主人,主人……”我没听错吧!这只小蜜蜂,原本老太婆的本命蛊,此刻竟然用着可爱的萝莉音,将话语直接传达进了我的脑海。

“秋远,这蜜蜂……好像很喜欢你。”郭学友惊奇地说。

下一秒,我轻松地将这只肥蜜蜂从鼻头上拿了下来,三人更是对此啧啧称奇。

我小心地将小蜜蜂放在手背上,轻轻用手指逗弄它。它就像一只讨宠的小宠物,围着我的手指转来转去,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攻击性。

见到这神奇的一幕,原本还有些担忧的三人立刻好奇地围了上来。郭学友开玩笑地问我:“秋远,你是小龙女吗?”

金庸武侠里的小龙女,擅长与蜜蜂相处,郭学友见我与这只蜜蜂如此和谐,便误以为我也拥有类似的能力。

我不好直接解释这只蜜蜂其实是一只蛊虫,于是撒谎说:“这是我新养的宠物,所以你们放心,它不会蛰你们的。”我的话音刚落,小蜜蜂似乎真的听懂了,它朝着三人点了点头,像是在向他们打招呼。

三人见状,纷纷感到惊奇,赞叹这只小蜜蜂真是太有灵性了。郭学友和张黎明还问我这蜜蜂是从哪儿弄来的,他们也想养一只。我撒谎说:“我是在路上捡的,或许是因为我救了它一命,所以它才这么听我的话。”

“原来是路上捡的呀。”郭学友沮丧道,意识到要捡到这么一只有灵性的蜜蜂并不容易,只能感叹我的运气太好。而张黎明也有相同的想法,两人都瞬间打消了养蜜蜂的念头了。

等郭学友和张黎明与我的小蜜蜂玩够了回到各自床上后,一直保持沉默的陈德华才悄悄问我:“秋远,这只小蜜蜂,其实是蛊虫吧?”

陈德华是知道我秘密的人,因此我没有隐瞒他,如实告诉了他小蜜蜂的来历。他听完后,因已了解到蛊虫的威力,此时再看小蜜蜂的眼神,就变得愈发的热切了,几乎想把它当作神一样供奉起来。得知小蜜蜂喜欢吃新鲜的花,第二天一早,他就跑到花店买了一捧巨大的鲜花回来。其他人看到这一幕,还以为他是要向谁表白呢,结果,他竟是为了喂养蜜蜂!

为了感谢陈德华的慷慨,小蜜蜂围着他转了一圈,并撒了些粉色的花粉在他身上。

陈德华激动地问我:“小蜜蜂这是什么意思?”

我笑着恭喜他:“它这是给你撒了异性缘的花粉,你这几天都会变得很受欢迎。”为了证实我的话,陈德华随即在校园里走了一圈,回来时手上多了许多礼物,他兴奋地对我说:“秋远,这花粉真的是太厉害了!果然和你说的一样,你看,这些都是女生们送给我的,我刚才简直成了你!超受欢迎的!”

我告诉他这样的情况还能维持三天。之后的日子,为了继续享受这样的待遇,陈德华更是努力地充当起了小蜜蜂的饲养员。小蜜蜂不仅喜欢吃鲜花,还喜欢鲜牛奶和新鲜的水果,陈德华都一一满足,这无疑为我省了一笔钱。

小蜜蜂醒来后,我就想要快点告诉姚蒽瑶。当天傍晚,我便带着小蜜蜂去接姚蒽瑶放学。姚蒽瑶一见到醒来后的小蜜蜂,非常地高兴!原本,我还打算小蜜蜂醒来后就交还给姚蒽瑶,但出乎我意料的是,姚蒽瑶和小蜜蜂都同时坚决地拒绝了。

小蜜蜂还带着些许生气地对我说:“主人,我已经认你当主人了,你没死之前,怎么可以把我送给其他人呢?”

我:“……”

姚蒽瑶并没有因为小蜜蜂不想跟她而感到沮丧,反而还同情起小蜜蜂,帮它来指责我:“哥哥,你不可以这样,蜜蜜哦,原来小蜜蜂还有名字叫蜜蜜!已经对你认主了,你就不能抛弃它。”

我:“……”

“哥哥,你不可以这样的!”姚蒽瑶一手细心地托着小蜜蜂,一手轻轻地抚摸着它毛绒绒的身体,一人一蜂,都略带怨念地看着我,仿佛我成了某种不仁不义的负心人,让我在风中凌乱。

好嘛,最终我答应了她们,继续带着小蜜蜂,姚蒽瑶和小蜜蜂这才开心起来。

虽然蜜蜜……小蜜蜂不能成为我的本命蛊,但它依然可以成为一只为我所用的蛊虫。当它在我的手上蛰了一下时,涌出的血珠被它如吸食花蜜般吸食了,通过我的血液,我们之间便已建立了契约,这意味着除非我死,否则它不可能成为其他蛊师的蛊虫。

由于姚蒽瑶是小蜜蜂原主人的孙女,因此小蜜蜂对她充满了好感。在没有我的命令时,它经常自己飞去找姚蒽瑶玩,同时采集野外的新鲜花朵。毕竟,花店里的花朵始终不及那些生长在野外的花朵来得自然和纯净,而且花店里也没有它最爱的有毒鲜花。

对此,我没有任何意见。相反,我更希望它能经常待在姚蒽瑶的身边,这样,姚蒽瑶就多一只蛊虫作为保护,我也能更加放心一些。

晚上,我直接留在庭誉家过夜。现在我已经得到了宿管老师=学校的许可,可以在外留宿。

早上,我回到学校上完上午和下午的课后,欧阳庆的一个电话,又把我给叫走了。一见面,他就给了我一堆厚厚的档案,里面都是各种未解的悬案,从十几年前到近几年的都有,案件类型五花八门。

“秋远,你看看这些案子,能破多少就破多少。这些都是曾经轰动一时的悬案,哪怕你能解决一个,也是相当了不起的!”欧阳庆拍着我的肩膀,鼓励我说。

我无言以对,看着眼前这一大堆档案,虽然有种被布置了很多任务的感觉,但我还是接受了。

因为这些都是悬案,所以欧阳庆并没有给我设定期限,他还告诉我说,如果需要协助,只要跟我的搭档庭誉说一声就行,他会帮我处理好的。

在仔细翻阅了所有案件之后,我决定从最近的案件开始调查,选择的第一件案子名为“梦境杀人”。

案件发生在两年前,主角是名叫唐荃的蛋糕店服务员,女性,当时二十五岁,单身,居住在荣兴路八号xx公寓。案发当晚,唐荃做了一个恐怖的噩梦,她梦见自己杀死了一个陌生人。由于梦境异常逼真,她醒来后立即报了警,并详细描述了梦中的杀人过程。警方最初并未将这个荒诞的报案放在心上。

然而,次日中午,公园内发现了一具尸体,警方迅速介入调查。令人震惊的是,这具尸体的死因和相貌竟与唐荃梦境中描述的完全一致。这立刻引起了警方的警觉,他们迅速将唐荃列为重要嫌疑人进行调查。

可调查结果却令人费解。死者的死亡时间与唐荃的作案时间并不吻合,因为在那段时间里,唐荃正与朋友们在闺蜜家中聚会,有着明确的不在场证明。此外,警方在死者身上和凶器上均未发现唐荃的痕迹。她与死者唯一的交集——死者曾在她工作的蛋糕店里购买过蛋糕,两人还曾发生过口角。但这点证据并不足以将唐荃定罪。

警方一时陷入了困境,然而更离奇的是,“梦境杀人”的事件并未就此结束。一个月后,唐荃再次报案称自己在梦中杀了人。鉴于之前的经历,警方立即根据她的描述展开调查,找到了受害者。可当警方赶到时,受害者还活得好好的。但却在警方离开后不久,警方就接到了受害者家属的报警电话,称受害者在盥洗台里溺水身亡,其死法与唐荃的描述完全吻合。这次,唐荃同样拥有无法作案的证明,她报案时正在家中,从警方接到电话后到离开了受害者家这段时间里,她不可能这么迅速完成作案。何况,案发时受害者家中还有其他人在场,当时在客厅里看电视的家属,并未察觉到任何异常。要不是受害者的小儿子急着上厕所,喊了受害者没得到回应,家属也不会因此发现受害者已经身亡。

在接下来的半年里,唐荃又陆续报案两次,每次都详细描述了她在梦中杀人的过程。尽管她的描述与尸检报告和案发现场的情况完全一致,但由于她每次都拥有无法作案的证明,警方始终无法将她定为凶手。由于缺乏确凿的证据,这四起案件最终都被列为了悬案,并被命名为《梦境杀人》的系列档案。

了解完这个档案后,我和庭誉就立刻重新调查。我们先去了四个案发现场,原本我打算直接把受害者的鬼魂召来,问他们凶手是谁,但没想到,这四个受害者的鬼魂被召唤后,他们都说不知道是谁杀了他们。

“凶手?我没看到啊。”

“我好像看到了,但是记不得了。”

“我只记得有只手很冷,一直掐着我的后颈,把我往水里按,但凶手是谁,我真的没看清。”

“我啥都不知道,不知道是谁杀了我。”

他们每个人的死法都不同,但竟然都不知道凶手是谁,这让我有点无语。

这种情况其实也不罕见,比如凶手可能是从背后袭击的,或者蒙着脸,那受害者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是正常。还有的人因死前惊吓过度,变成鬼后记忆就混乱了。

既然从受害者鬼魂那里得不到线索,我只好按照普通警察的办案方式来了。庭誉作为我的师兄,比我这个半路入行的偏外人员更有查案的经验,于是,我听从师兄的提议,接下来,就去找案子中最关键的人物——唐荃。

唐荃还在那家蛋糕店工作,为了不打扰她工作,我们就像普通客人一样,坐在用餐区,边吃着蛋糕喝咖啡,边玩着手机聊天,一直等她下班。

期间,突然一个客人与唐荃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你这是什么态度?把我的面包都压扁了,黑着一张脸给谁看!你不想干就滚开!”一名中年妇女站在收银台前,气势汹汹地对着唐荃怒吼。

我瞥了一眼收银台上那袋刚被打包好的面包,看上去并无不妥,但显然这位大妈对此极为不满。

唐荃显然也不是个好欺负的,她立即反驳道:“阿姨,我刚才就问过您,需要怎样打包装,是您一直不理我,我才这样打包的,有什么不对吗?”

大妈愤怒地喊道:“你什么时候问过我?我没听见!我让你这么打包装了吗?”

唐荃坚定地说:“我问过了,我问了三遍!”

旁边的一位服务员也帮腔道:“对,她确实问过您了,是您没理她。”

尽管有了目击证人,大妈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对唐荃命令道:“我不要装在一起,给我分开一个一个地装!”

唐荃虽然不满,但还是照做了,一个个地重新打包了面包。

大妈扔下钱走时,还不甘心地咒骂道:“死贱人,去死吧你。”

原本还在强忍怒火的唐荃,听到这句话后,瞬间被点燃,尽管大妈已经走出了店面,她还是追了出去,冲着大妈的背影大骂:“死三八,你怎么不去死,你火气这么大也没见你猝死在街头呀!”

大妈没想到她居然敢追出来骂自己,立刻停下脚步,转身回骂:“你个死贱人,你赶紧去死吧你!”

“你死我都还没死呢!说我贱人,那你是什么东西,你就是个老贱货!贱货!”

……

两人你来我往,在店门口足足骂了一分多钟,直到唐荃的同事将她劝回店内,这场骂战才终于停止。

无论是过路的行人,还是店里的客人,甚至我和庭誉,都被这突如其来的争执和骂战惊呆了。

我回过头对庭誉说:“这个女孩的脾气看起来挺火爆的,不过那个大妈也真是过分,再怎么不满意,也不该那么羞辱人。”

庭誉点头表示赞同,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冷酷:“有些人确实缺乏基本的素养。”

尽管我们都不喜欢刚才的那个大妈,但我们并不会因此对一个陌生人产生怨恨。然而,当我再次看向唐荃时,我发现她的身上竟然弥漫着一股浓重的怨气。这股怨气逐渐凝聚成一个清晰的人影,然后“咻”地一下窜了出去。

看到这一幕,我震惊的同时,脑海中迅速浮现出了爷爷那本《万邪归正》中提及的“幽贼”。

在古老的道家医学中,人们认为每个人都拥有三魂七魄,这些魂魄共同构成了我们的精神与身体。三魂,即天魂、地魂、人魂。天魂,又称胎光,主管生命,它来源于母亲,代表着良知与永恒;地魂,名为爽灵,关乎智慧与财富,它源于父亲,塑造着我们的能力与智慧;而人魂,则称为幽精,与情感和欲望紧密相连,它源于大地,承载着我们的七情六欲。

七魄则是我们的七种基本情绪:喜悦、愤怒、哀伤、恐惧、爱、厌恶和欲望。它们存在于物质世界中,随着生命的结束而消散。

简而言之,三魂七魄是道家医学对人精神与身体的独特解读。其中,魂属阳,魄属阴。天魂与命魂为阳,地魂为阴;而七魄中,天冲与灵慧属阴,象征天;气魄、力魄与中枢魄属阳,象征人;精英二魄则属阳,象征大地。

这“幽贼”正是由一魂一魄所诞生的恶鬼,其中的魂是幽精,魄则是吞贼。吞贼魄主清除身体中的秽物,包括身体和心灵上的不洁。在怨恨至深的情况下,心灵的不洁可能尤为严重,从而导致吞贼魄分裂出来,与幽精魂共同形成恶鬼,即“幽贼”。

刚才从唐荃身上出现的那个黑影,正是由她的一魂一魄所诞生的“幽贼”。

这种情况十分罕见,因为通常只有死后,在特定条件下,人的魂魄才会转化为恶鬼。活着的人是无法成为真正的恶鬼的,因此像唐荃这样活着就能成为“幽贼”的人,她所累积的怨恨之深,绝非一般人能够想象。

或许是因为她困难的生活、不幸的家庭、以及可能存在的抑郁症等多种因素,导致她的心灵变得异常黑暗。而刚才大妈对她的羞辱,则成了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如果我的猜测没错,唐荃那窜出去的“幽贼”,很可能是要去报复刚才羞辱她的大妈。

根据档案记录,这起案件中的四位受害者在生前都曾与唐荃发生过争执,随后他们便离奇惨死。唐荃声称自己是在梦中将这些受害者杀害的。现在结合刚才看到的“幽贼”现象,我终于明白了,这“梦境杀人”背后的真相了。

唐荃或许是真的想要杀死那些曾羞辱过她的人。但她却未察觉自己已经成为了恶鬼。为了阻止她继续制造杀戮,我毫不犹豫地站起身,来不及向庭誉详细解释,只简短地告诉他:“你留在这儿等唐荃下班,我去去就会回来。”随后,便迅速跑出了店外。

在几位路人的指引下,我很快就追上了刚才的那位大妈。她正怒气冲冲地走进一条巷子,这应该是她回家的路。她边走还边咒骂着:“那个贱女人,我明天一定要向她老板投诉,把她炒了!真是贱女人,哪个男人娶了她肯定会倒霉,克夫相,生不出孩子!”

这些恶毒的语言听得我心中无语。这位大妈的嘴真刻薄,难怪会激起别人的憎恨,不过,倒也罪不至死。

当我看见“幽贼”从一户人家的门口捡起一个香炉,准备砸向大妈的后脑勺时。这千钧一发之际,我迅速从衣服里掏出了一道符箓,朝“幽贼”掷去。原本轻飘飘的符箓,立刻像箭一样,精准地贴在了“幽贼”的身上。顿时,它就像被雷击中一般,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颤抖着消失了。它手中的香炉同时“啪”地一声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这一动静吓得大妈转过身来,黑暗中她只能模糊地看到我高大的身影轮廓,误以为我是鬼,顿时吓得“啊”地一声尖叫,扔下手中的东西,边喊着“鬼啊!”边飞快地逃跑了。

我不禁觉得有些好笑,说道:“正所谓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大妈,你的嘴这么毒,受一下惊吓也是好的。”

虽然我刚才的符箓看似消灭了“幽贼”,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要真正消灭“幽贼”,必须让唐荃本人走出阴暗,放下心中的怨恨。然而,这一点却并非用我的能力就能帮助到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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