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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还是得心地善良些好(1 / 1)

当我拿到张小森的头发后,迅速返回了警局,让欧阳庆帮我找来一块大约a3纸大小的平整木板,以及祭拜用的香、香灰、姜黄纸、朱砂和毛笔。

欧阳庆好奇地问我:“你这是要干嘛?”

我神秘地笑了笑说:“我有办法找出张小森。”

听到我这么说,欧阳庆立刻兴奋起来,并立即让人把我要的东西找来了。木板在附近的装修店很容易就找到,其他所需物品则在香烛店就能买到。

准备好一切后,我在警局后面找了一块空地开始操作。并让欧阳庆叫来了参与此案的警员们,他们好奇又期待地看着我忙碌。

我从警员中挑选了一位身材高大、体格健壮的警员,让他双手抓住木板的两边。我在木板上铺满了香灰,然后用沾了朱砂的毛笔在姜黄纸上画了个符文。画好后,我把张小森的头发放在符文上,卷起来,让那名警员吞下。

警员起初有些犹豫,但在欧阳庆的命令下,他只好苦着脸把符给吞了。我安慰他说:“别担心,你一会儿就会吐出来的了。”

接着,我点燃了三根香,朝四个方向恭敬地拜了拜,并大声念诵:“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神灵在上,弟子虔诚。以发为引,以魂为媒,乩笔轻舞,探寻真相。玄武镇北,朱雀守南,青龙舞东,白虎啸西。四象守护,明示方位。弟子祈愿,犯人速现,真相大白,无处遁形。”

念完后,那名警员突然像昏睡过去一样,闭着眼站在那儿,手上的木板还抓得稳稳的。我把一支香轻轻插入他的嘴里,让他叼住。然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他竟然开始自己叼着香在香灰上画画!

同时,我也在地面上开始绘制。我先画了一个大圆代表大地,然后在里面画了一个正方形代表城市。在圆的四周,我标上了“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并在剩余的地方列出了“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地支表示时间。

我根据警员画出的线条,以手精确丈量后再将这些信息标注到图上。最终,我就得到了一张地图,上面清晰地指示出了张小森所在的位置。我自信地看着这张图,相信我们很快就能找到他了。

欧阳庆见我胸有成竹的样子,疑惑地问:“你刚才究竟在做什么?我到现在都看不懂你的操作,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门道?”我向他解释:“我刚才施展的是一种道家法术,叫做扶乩追踪法。通过这个方法,我们能够确定犯人的位置。”我简单地给他讲解了这个法术的原理。欧阳庆听后恍然大悟,惊叹道:“原来如此!我国的玄学真是博大精深!”既然已经确定了张小森的位置,他立刻带领警员们行动。为了确保这次抓捕成功,我也加入了队伍中。

离开前,我迅速拔掉了警员嘴里的香,并紧握住庭誉的手腕后,便飞快地逃离了现场。在场的其他人正感困惑,却在下一秒,就被警员突然放出的一个极其响亮的臭屁,给熏得呕吐不止。警员醒来后,也被自己的臭屁给熏吐了,连之前吞下的头发符纸也都一并呕吐了出来。

被臭气熏得两眼发酸的欧阳庆追上我后,立刻抱怨道:“你小子,难怪你刚才跑得那么快,那家伙的屁简直要把我臭死了!”我哈哈大笑,仿佛恶作剧成功的顽童,毫无愧疚之意。看到大家被臭屁熏得嗷嗷叫,平时严肃的面孔都不复存在,庭誉也难得露出了笑容。

随后,大家按照我指定的地址前往,我和庭誉这次坐上了警车,最终抵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这里四周荒无人烟,只有野草在肆意生长。前方的一间铁皮房子尤为显眼。我指向这房子,说道:“就是这里了,张小森应该就藏身在这房子里。”

欧阳庆向身旁的警员示意,几名警员立刻精神抖擞,迈步走向了那座铁皮房子。其中一名警员负责敲门,并高声对里面的人喊道:“里面的人听好了,我们是警方,由于你涉嫌一起掘墓案,请你配合调查,立即把门打开。”然而,房子内并没有任何回应。

回头征得欧阳庆的同意后,敲门的警员便与身旁的同事默契配合,两人同时用力一脚踹开了门,然后迅速闪到一旁。站在他们身旁的警员们为了防止里面的人突然发起攻击,纷纷掏出手枪,对准了门口,以示警告。可当门“砰”地一声被踹开后,里面却依旧一片寂静,没有任何动静。

我坚信自己的推断不会有错,张小森一定就在里面。

门被踹开后,里面一片漆黑,伴随着一股令人难以忍受的恶臭,那味道仿佛是尸体腐烂的臭气,强烈得让警员们几欲作呕,连站在不远处的我和欧阳庆也闻到了这股刺鼻的气味。我示意庭誉站在我身后,我们俩都一手捂着口鼻,紧跟着欧阳庆走向铁皮房。欧阳庆拿出手电筒朝房内照去,狭窄的空间内的一切瞬间暴露在我们眼前。当我们看清里面的景象时,就再也无法忍受,纷纷冲了出去呕吐。

我稍微缓过来一些,干呕了几下后感觉好多了。庭誉因为站在我身后,没有看清楚就被我拉了出去,所以他并没有太强烈的反应。而欧阳庆和其他警员,则几乎被恶心得半死。

呕吐过后,欧阳庆对我说:“我办案这么多年,连碎尸案都见过,但这么恶心的画面我还是。日月盈昃,星辰宿列照苍茫。乾坤正气,浩荡威震万里疆。幽冥鬼魅,皆须退避莫敢当。三清道法,玄妙无穷显神通。吾令既出,正道长存护四方。一切邪祟,皆归虚无无存想。天地同鉴,道法自然护苍生。驱邪镇魂,急急如律令,敕!”随着“敕”字出口,我掷出符箓,直接击中了已钻出半身的绿饿鬼。

被符箓击中的绿饿鬼瞬间燃起一股烈日般的赤红火焰,火势迅速蔓延,将其完全吞噬。绿饿鬼在火焰中疯狂挣扎,发出凄厉的惨叫。众人被这一幕惊得目瞪口呆,大气都不敢出。赤红的火焰不仅照亮了整个铁皮房子,连众人的脸庞也被映得通红。最终,这烈焰之火化作一只大手,牢牢地握住了绿饿鬼,将其拽回了幽冥。

场面镇定下来后,欧阳庆才敢上前问我:“刚才那是……”

我着重点解释道:“是张小森的鬼魂,他已经变成了饿鬼了。”

欧阳庆似懂非懂,向我确认:“所以,这具尸体果然就是张小森?”

我说是的,并告诉了他张小森为什么会死。

欧阳庆听完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后,感慨道:“人啊,还是得心地善良些好。否则,像张小森这样,就会变成那样的怪物,堕入饿鬼道,永受饥渴之苦。”

我赞同地点点头:“你说得对。”

既然这起掘墓案的罪犯已经死了,那么这桩案子也算是告一段落。至于张小森的死因,警方会如何向他的家属解释,那就不是我所关心的了。

我看时间还没到宿舍关门的时刻,于是想了想,还是回宿舍吧,免得被宿管老师发现后骂我。结果我刚回到宿舍,就撞见了他老人家,接下来,画面就尴尬了。

“王秋远,你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多次留宿在外?你在外面都忙些什么?”我们的宿管老师,外号海大富,是一位有着典型地中海发型、身材矮胖的中年大叔,此刻正站在宿舍楼门口,对着我严厉地训话。他的身后,还有一些还没入睡、站在门口看热闹的同学。

海大富细细地数落着我,一副对我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在他的印象中,我算得上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因此他更不希望我误入歧途。然而,他显然误会了,他以为我变坏了。于是,我拉他到一旁,拿出我的刑警证给他看。他一看,小眼睛立刻瞪大。我半真半假地解释:“老师,其实我这几天留宿在外,是在协助警方办案。我在一次热心协助中帮助警方侦破了一件案子,因此得到了刑警大队长的赏识,他特聘我成为了刑警。所以,老师,您就原谅我吧,并且请替我保守这个秘密,我不想让同学们知道。”

海大富听完我的讲述后,拿着我的刑警证认真研究了一番,确认无误后才交还给我。他一改之前的生气,表情变得充满着赞赏地看着我,说:“我们学校居然出了一个被警方特聘的学生,秋远,你真棒!”然后他又向我承诺:“好,老师答应你,这件事我不会告诉其他学生,但我会向校长通报一声。”我表示理解,并问他:“那老师,您不怪我留宿在外了吗?”海大富认真地回答:“我们学校对经常留宿在外的学生是会进行严厉批评的,但你是为了协助警方办案,这情有可原,老师不责怪你。不过,你在外面要小心一点。”我感谢老师的关心,等他离开后,就转身回到自己的宿舍。

我的舍友们知道我被海大富训斥,都纷纷凑过来关心我——才怪,瞧他们一个个心灾乐祸的嘴脸,我就想一个拳头赏过去。

“哎呀,我们的大帅哥被海大富骂了,是不是很难过啊?”陈德华一脸贱笑地看着我,结果被我一个枕头砸了过去,顿时躺平在了床上。

其实,被宿管老师训斥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没被记过,大家都不会太在意这种小事。很多人都被训斥过,已经习以为常了。

但很显然,他们的笑点并不在此。因为他们知道,我留宿在外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我有两个男朋友在外。所以他们其实是在笑我,“让你浪,活该被骂。”这就是所谓的来自单身狗的怨念。

不过,他们的笑声并没有持续太久,就一个个地被我用东西给砸投降了。我不仅投篮很准,连砸人也是这么精准。

没想到,小蜜蜂竟然比我那“懒蛇”先一步醒来。我刚进入浴室不久,就听见外面传来几个人的喧哗声。起初,我以为他们是因为单身久了在发癫,但当我听到张黎明那惊恐的呼喊:“啊,蜜蜂,你别过来呀!”我连忙连衣服都来不及穿上,只穿着一条四角短裤就冲出了浴室。紧接着,一只胖嘟嘟的小蜜蜂迎面飞来。

“嗡嗡嗡嗡……”

“秋远,你小心!”郭学友看到蜜蜂飞到我面前,它那尖锐的尾针闪烁着寒光,立刻紧张地朝我喊道。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这只刚才还气势汹汹想要蛰人的肥蜜蜂,飞到我面前后,竟然变得像只被驯化的宠物一样,乖巧地停落在我的鼻头上,并将尾针缩回了腹中。

因为它停在我鼻头的位置,我不得不用斗鸡眼来看它。

“主人,主人……”我没听错吧!这只小蜜蜂,原本老太婆的本命蛊,此刻竟然用着可爱的萝莉音,将话语直接传达进了我的脑海。

“秋远,这蜜蜂……好像很喜欢你。”郭学友惊奇地说。

下一秒,我轻松地将这只肥蜜蜂从鼻头上拿了下来,三人更是对此啧啧称奇。

我小心地将小蜜蜂放在手背上,轻轻用手指逗弄它。它就像一只讨宠的小宠物,围着我的手指转来转去,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攻击性。

见到这神奇的一幕,原本还有些担忧的三人立刻好奇地围了上来。郭学友开玩笑地问我:“秋远,你是小龙女吗?”

金庸武侠里的小龙女,擅长与蜜蜂相处,郭学友见我与这只蜜蜂如此和谐,便误以为我也拥有类似的能力。

我不好直接解释这只蜜蜂其实是一只蛊虫,于是撒谎说:“这是我新养的宠物,所以你们放心,它不会蛰你们的。”我的话音刚落,小蜜蜂似乎真的听懂了,它朝着三人点了点头,像是在向他们打招呼。

三人见状,纷纷感到惊奇,赞叹这只小蜜蜂真是太有灵性了。郭学友和张黎明还问我这蜜蜂是从哪儿弄来的,他们也想养一只。我撒谎说:“我是在路上捡的,或许是因为我救了它一命,所以它才这么听我的话。”

“原来是路上捡的呀。”郭学友沮丧道,意识到要捡到这么一只有灵性的蜜蜂并不容易,只能感叹我的运气太好。而张黎明也有相同的想法,两人都瞬间打消了养蜜蜂的念头了。

等郭学友和张黎明与我的小蜜蜂玩够了回到各自床上后,一直保持沉默的陈德华才悄悄问我:“秋远,这只小蜜蜂,其实是蛊虫吧?”

陈德华是知道我秘密的人,因此我没有隐瞒他,如实告诉了他小蜜蜂的来历。他听完后,因已了解到蛊虫的威力,此时再看小蜜蜂的眼神,就变得愈发的热切了,几乎想把它当作神一样供奉起来。得知小蜜蜂喜欢吃新鲜的花,第二天一早,他就跑到花店买了一捧巨大的鲜花回来。其他人看到这一幕,还以为他是要向谁表白呢,结果,他竟是为了喂养蜜蜂!

为了感谢陈德华的慷慨,小蜜蜂围着他转了一圈,并撒了些粉色的花粉在他身上。

陈德华激动地问我:“小蜜蜂这是什么意思?”

我笑着恭喜他:“它这是给你撒了异性缘的花粉,你这几天都会变得很受欢迎。”为了证实我的话,陈德华随即在校园里走了一圈,回来时手上多了许多礼物,他兴奋地对我说:“秋远,这花粉真的是太厉害了!果然和你说的一样,你看,这些都是女生们送给我的,我刚才简直成了你!超受欢迎的!”

我告诉他这样的情况还能维持三天。之后的日子,为了继续享受这样的待遇,陈德华更是努力地充当起了小蜜蜂的饲养员。小蜜蜂不仅喜欢吃鲜花,还喜欢鲜牛奶和新鲜的水果,陈德华都一一满足,这无疑为我省了一笔钱。

小蜜蜂醒来后,我就想要快点告诉姚蒽瑶。当天傍晚,我便带着小蜜蜂去接姚蒽瑶放学。姚蒽瑶一见到醒来后的小蜜蜂,非常地高兴!原本,我还打算小蜜蜂醒来后就交还给姚蒽瑶,但出乎我意料的是,姚蒽瑶和小蜜蜂都同时坚决地拒绝了。

小蜜蜂还带着些许生气地对我说:“主人,我已经认你当主人了,你没死之前,怎么可以把我送给其他人呢?”

我:“……”

姚蒽瑶并没有因为小蜜蜂不想跟她而感到沮丧,反而还同情起小蜜蜂,帮它来指责我:“哥哥,你不可以这样,蜜蜜哦,原来小蜜蜂还有名字叫蜜蜜!已经对你认主了,你就不能抛弃它。”

我:“……”

“哥哥,你不可以这样的!”姚蒽瑶一手细心地托着小蜜蜂,一手轻轻地抚摸着它毛绒绒的身体,一人一蜂,都略带怨念地看着我,仿佛我成了某种不仁不义的负心人,让我在风中凌乱。

好嘛,最终我答应了她们,继续带着小蜜蜂,姚蒽瑶和小蜜蜂这才开心起来。

虽然蜜蜜……小蜜蜂不能成为我的本命蛊,但它依然可以成为一只为我所用的蛊虫。当它在我的手上蛰了一下时,涌出的血珠被它如吸食花蜜般吸食了,通过我的血液,我们之间便已建立了契约,这意味着除非我死,否则它不可能成为其他蛊师的蛊虫。

由于姚蒽瑶是小蜜蜂原主人的孙女,因此小蜜蜂对她充满了好感。在没有我的命令时,它经常自己飞去找姚蒽瑶玩,同时采集野外的新鲜花朵。毕竟,花店里的花朵始终不及那些生长在野外的花朵来得自然和纯净,而且花店里也没有它最爱的有毒鲜花。

对此,我没有任何意见。相反,我更希望它能经常待在姚蒽瑶的身边,这样,姚蒽瑶就多一只蛊虫作为保护,我也能更加放心一些。

晚上,我直接留在庭誉家过夜。现在我已经得到了宿管老师=学校的许可,可以在外留宿。

早上,我回到学校上完上午和下午的课后,欧阳庆的一个电话,又把我给叫走了。一见面,他就给了我一堆厚厚的档案,里面都是各种未解的悬案,从十几年前到近几年的都有,案件类型五花八门。

“秋远,你看看这些案子,能破多少就破多少。这些都是曾经轰动一时的悬案,哪怕你能解决一个,也是相当了不起的!”欧阳庆拍着我的肩膀,鼓励我说。

我无言以对,看着眼前这一大堆档案,虽然有种被布置了很多任务的感觉,但我还是接受了。

因为这些都是悬案,所以欧阳庆并没有给我设定期限,他还告诉我说,如果需要协助,只要跟我的搭档庭誉说一声就行,他会帮我处理好的。

在仔细翻阅了所有案件之后,我决定从最近的案件开始调查,选择的第一件案子名为“梦境杀人”。

案件发生在两年前,主角是名叫唐荃的蛋糕店服务员,女性,当时二十五岁,单身,居住在荣兴路八号xx公寓。案发当晚,唐荃做了一个恐怖的噩梦,她梦见自己杀死了一个陌生人。由于梦境异常逼真,她醒来后立即报了警,并详细描述了梦中的杀人过程。警方最初并未将这个荒诞的报案放在心上。

然而,次日中午,公园内发现了一具尸体,警方迅速介入调查。令人震惊的是,这具尸体的死因和相貌竟与唐荃梦境中描述的完全一致。这立刻引起了警方的警觉,他们迅速将唐荃列为重要嫌疑人进行调查。

可调查结果却令人费解。死者的死亡时间与唐荃的作案时间并不吻合,因为在那段时间里,唐荃正与朋友们在闺蜜家中聚会,有着明确的不在场证明。此外,警方在死者身上和凶器上均未发现唐荃的痕迹。她与死者唯一的交集——死者曾在她工作的蛋糕店里购买过蛋糕,两人还曾发生过口角。但这点证据并不足以将唐荃定罪。

警方一时陷入了困境,然而更离奇的是,“梦境杀人”的事件并未就此结束。一个月后,唐荃再次报案称自己在梦中杀了人。鉴于之前的经历,警方立即根据她的描述展开调查,找到了受害者。可当警方赶到时,受害者还活得好好的。但却在警方离开后不久,警方就接到了受害者家属的报警电话,称受害者在盥洗台里溺水身亡,其死法与唐荃的描述完全吻合。这次,唐荃同样拥有无法作案的证明,她报案时正在家中,从警方接到电话后到离开了受害者家这段时间里,她不可能这么迅速完成作案。何况,案发时受害者家中还有其他人在场,当时在客厅里看电视的家属,并未察觉到任何异常。要不是受害者的小儿子急着上厕所,喊了受害者没得到回应,家属也不会因此发现受害者已经身亡。

在接下来的半年里,唐荃又陆续报案两次,每次都详细描述了她在梦中杀人的过程。尽管她的描述与尸检报告和案发现场的情况完全一致,但由于她每次都拥有无法作案的证明,警方始终无法将她定为凶手。由于缺乏确凿的证据,这四起案件最终都被列为了悬案,并被命名为《梦境杀人》的系列档案。

了解完这个档案后,我和庭誉就立刻重新调查。我们先去了四个案发现场,原本我打算直接把受害者的鬼魂召来,问他们凶手是谁,但没想到,这四个受害者的鬼魂被召唤后,他们都说不知道是谁杀了他们。

“凶手?我没看到啊。”

“我好像看到了,但是记不得了。”

“我只记得有只手很冷,一直掐着我的后颈,把我往水里按,但凶手是谁,我真的没看清。”

“我啥都不知道,不知道是谁杀了我。”

他们每个人的死法都不同,但竟然都不知道凶手是谁,这让我有点无语。

这种情况其实也不罕见,比如凶手可能是从背后袭击的,或者蒙着脸,那受害者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是正常。还有的人因死前惊吓过度,变成鬼后记忆就混乱了。

既然从受害者鬼魂那里得不到线索,我只好按照普通警察的办案方式来了。庭誉作为我的师兄,比我这个半路入行的偏外人员更有查案的经验,于是,我听从师兄的提议,接下来,就去找案子中最关键的人物——唐荃。

唐荃还在那家蛋糕店工作,为了不打扰她工作,我们就像普通客人一样,坐在用餐区,边吃着蛋糕喝咖啡,边玩着手机聊天,一直等她下班。

期间,突然一个客人与唐荃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你这是什么态度?把我的面包都压扁了,黑着一张脸给谁看!你不想干就滚开!”一名中年妇女站在收银台前,气势汹汹地对着唐荃怒吼。

我瞥了一眼收银台上那袋刚被打包好的面包,看上去并无不妥,但显然这位大妈对此极为不满。

唐荃显然也不是个好欺负的,她立即反驳道:“阿姨,我刚才就问过您,需要怎样打包装,是您一直不理我,我才这样打包的,有什么不对吗?”

大妈愤怒地喊道:“你什么时候问过我?我没听见!我让你这么打包装了吗?”

唐荃坚定地说:“我问过了,我问了三遍!”

旁边的一位服务员也帮腔道:“对,她确实问过您了,是您没理她。”

尽管有了目击证人,大妈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对唐荃命令道:“我不要装在一起,给我分开一个一个地装!”

唐荃虽然不满,但还是照做了,一个个地重新打包了面包。

大妈扔下钱走时,还不甘心地咒骂道:“死贱人,去死吧你。”

原本还在强忍怒火的唐荃,听到这句话后,瞬间被点燃,尽管大妈已经走出了店面,她还是追了出去,冲着大妈的背影大骂:“死三八,你怎么不去死,你火气这么大也没见你猝死在街头呀!”

大妈没想到她居然敢追出来骂自己,立刻停下脚步,转身回骂:“你个死贱人,你赶紧去死吧你!”

“你死我都还没死呢!说我贱人,那你是什么东西,你就是个老贱货!贱货!”

……

两人你来我往,在店门口足足骂了一分多钟,直到唐荃的同事将她劝回店内,这场骂战才终于停止。

无论是过路的行人,还是店里的客人,甚至我和庭誉,都被这突如其来的争执和骂战惊呆了。

我回过头对庭誉说:“这个女孩的脾气看起来挺火爆的,不过那个大妈也真是过分,再怎么不满意,也不该那么羞辱人。”

庭誉点头表示赞同,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冷酷:“有些人确实缺乏基本的素养。”

尽管我们都不喜欢刚才的那个大妈,但我们并不会因此对一个陌生人产生怨恨。然而,当我再次看向唐荃时,我发现她的身上竟然弥漫着一股浓重的怨气。这股怨气逐渐凝聚成一个清晰的人影,然后“咻”地一下窜了出去。

看到这一幕,我震惊的同时,脑海中迅速浮现出了爷爷那本《万邪归正》中提及的“幽贼”。

在古老的道家医学中,人们认为每个人都拥有三魂七魄,这些魂魄共同构成了我们的精神与身体。三魂,即天魂、地魂、人魂。天魂,又称胎光,主管生命,它来源于母亲,代表着良知与永恒;地魂,名为爽灵,关乎智慧与财富,它源于父亲,塑造着我们的能力与智慧;而人魂,则称为幽精,与情感和欲望紧密相连,它源于大地,承载着我们的七情六欲。

七魄则是我们的七种基本情绪:喜悦、愤怒、哀伤、恐惧、爱、厌恶和欲望。它们存在于物质世界中,随着生命的结束而消散。

简而言之,三魂七魄是道家医学对人精神与身体的独特解读。其中,魂属阳,魄属阴。天魂与命魂为阳,地魂为阴;而七魄中,天冲与灵慧属阴,象征天;气魄、力魄与中枢魄属阳,象征人;精英二魄则属阳,象征大地。

这“幽贼”正是由一魂一魄所诞生的恶鬼,其中的魂是幽精,魄则是吞贼。吞贼魄主清除身体中的秽物,包括身体和心灵上的不洁。在怨恨至深的情况下,心灵的不洁可能尤为严重,从而导致吞贼魄分裂出来,与幽精魂共同形成恶鬼,即“幽贼”。

刚才从唐荃身上出现的那个黑影,正是由她的一魂一魄所诞生的“幽贼”。

这种情况十分罕见,因为通常只有死后,在特定条件下,人的魂魄才会转化为恶鬼。活着的人是无法成为真正的恶鬼的,因此像唐荃这样活着就能成为“幽贼”的人,她所累积的怨恨之深,绝非一般人能够想象。

或许是因为她困难的生活、不幸的家庭、以及可能存在的抑郁症等多种因素,导致她的心灵变得异常黑暗。而刚才大妈对她的羞辱,则成了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如果我的猜测没错,唐荃那窜出去的“幽贼”,很可能是要去报复刚才羞辱她的大妈。

根据档案记录,这起案件中的四位受害者在生前都曾与唐荃发生过争执,随后他们便离奇惨死。唐荃声称自己是在梦中将这些受害者杀害的。现在结合刚才看到的“幽贼”现象,我终于明白了,这“梦境杀人”背后的真相了。

唐荃或许是真的想要杀死那些曾羞辱过她的人。但她却未察觉自己已经成为了恶鬼。为了阻止她继续制造杀戮,我毫不犹豫地站起身,来不及向庭誉详细解释,只简短地告诉他:“你留在这儿等唐荃下班,我去去就会回来。”随后,便迅速跑出了店外。

在几位路人的指引下,我很快就追上了刚才的那位大妈。她正怒气冲冲地走进一条巷子,这应该是她回家的路。她边走还边咒骂着:“那个贱女人,我明天一定要向她老板投诉,把她炒了!真是贱女人,哪个男人娶了她肯定会倒霉,克夫相,生不出孩子!”

这些恶毒的语言听得我心中无语。这位大妈的嘴真刻薄,难怪会激起别人的憎恨,不过,倒也罪不至死。

当我看见“幽贼”从一户人家的门口捡起一个香炉,准备砸向大妈的后脑勺时。这千钧一发之际,我迅速从衣服里掏出了一道符箓,朝“幽贼”掷去。原本轻飘飘的符箓,立刻像箭一样,精准地贴在了“幽贼”的身上。顿时,它就像被雷击中一般,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颤抖着消失了。它手中的香炉同时“啪”地一声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这一动静吓得大妈转过身来,黑暗中她只能模糊地看到我高大的身影轮廓,误以为我是鬼,顿时吓得“啊”地一声尖叫,扔下手中的东西,边喊着“鬼啊!”边飞快地逃跑了。

我不禁觉得有些好笑,说道:“正所谓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大妈,你的嘴这么毒,受一下惊吓也是好的。”

虽然我刚才的符箓看似消灭了“幽贼”,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要真正消灭“幽贼”,必须让唐荃本人走出阴暗,放下心中的怨恨。然而,这一点却并非用我的能力就能帮助到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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