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长风是我刚出道时结交的朋友,十年前我们一起练功,一起做job,一起和欺负我们的土匪拼命,在沙漠里喝同一个水袋里的水。海隅一别,茫茫已有十年,他已经威震一方,座下豪客如云,在整个系统中排名为天下第二人,而我依然落魄如故,让人顿生quot人事无常,沧桑变幻quot之感。
司徒长风高声大笑,满室生风:quot到了这里就不用再逃了,万事有我。quot
我长叹:quot江湖事我会用江湖的办法解决,只求你能照顾我身边这个女孩子。quot
我已经厌倦了这个无情的游戏,在这个世界惟一还让我挂念的,就是雪浓,毕竟我们一起共渡过那么多苦难。既然不能奢求生的快乐,我宁可选择死的解脱。我后来常常会想,如果那天我死在何晴的婚礼上,用我的鲜血染红她雪白的婚纱,不知她会有什么反应。如果她还会再为我流泪,那么她的泪水一定会让我的灵魂飞翔。
我和雪浓手拉着手走入边城繁华的长街。
长街中熙熙攘攘的人群让我们一次次地分开,我想这也许是一种预言。这个游戏已经越来越热闹,一个人死了,马上就会有无数的人进来,谁也不会为死去的人流一滴眼泪。我看着街上行人的笑脸,觉得自己离人世已经越来越远。
我们走过了绸缎庄、米铺、酒楼和茶馆,雪浓在胭脂花粉担子前久久地驻足。贫穷永远都是一种痛苦,我看着小贩鄙夷的眼神想。雪浓还在讨价还价。我悄悄地走开,在长街之外的冰河上看着雪浓,她的衣衫破碎,青丝零乱,她脚上的鞋子已经露出了脚趾头。我的心里感到隐隐的痛。就像后来,我看着她在马路对面的水果摊上,为了一块钱羞红了脸。
雪浓终于买到了她喜欢的胭脂,笑嘻嘻地向我走来。我迎上前去,我突然有一种冲动,想把她温柔地拥在怀里,想带她回去找司徒长风借钱,为她买最好看的衣服,最好看的鞋子,最香的花粉
这时我看见了千里赶来的batman。